落实《中国民航四型机场建设行动纲要》(民航发〔2020〕1号),健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及监管体系的总体要求,对接民航局“放管服”的改革思路和《民航行业标准管理专题改革工作方案》(民航发〔2019〕24号)的改革要求,根据行业标准清理结果通知(局发明电(2020)592、637号),《民用运输机场服务质量(MH/T5104)》《中国民用机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( MH/T 5114 )》于2020年3月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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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标准规范】《民用机场旅客服务质量》(TCCAATB 0007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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