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国际及港澳航班航空性业务收费标准基准价》
起降费(元/架次) | 停场费(元/架次) | 客桥费(元/小时) | 旅客服务费(元/人) | 安检费 | |||||
T:飞机最大起飞全重 | 旅客行李(元/人) | 货物邮件(元/吨) | |||||||
25吨以下 | 26-50吨 | 51-100吨 | 101-200吨 | 201吨以上 | |||||
2000 | 2200 | 2200+40*(T-50) | 4200+44*(T-100) | 8600+56*(T-200) | 2小时以内免收;超过2小时,每停场24小时按照起降费的15%计收,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收。 | 单桥:1小时以内200元;超过1小时每半小时100元,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。 多桥:按单桥标准的倍数计收。 |
70 | 12 | 70 |
注:起降费:飞机每起飞和降落1次为1个起降架次,以飞机出厂时技术手册载明的飞机最大起飞全重为准;最大起飞全重不足1吨按1吨计算,超过1吨则四舍五入计算吨数。
1.停场费:飞机停场时间按空管部门提供的飞机降落到起飞时间计算。注:停场费只有第一个2小时以内免收,停场时间在2-24小时的收一次停场费,超过24小时即收取第二个停场费,依次类推。
2.客桥费:客桥的使用时间是指客桥与飞机舱门对接至撤离的时间。客桥不包括桥载设备。
3.旅客服务费、旅客行李安检费:机场管理机构以《飞机载重表和载重电报》为数据源;对于从离港系统中提取的数据,机场管理机构必须与《飞机载重表和载重电报》进行核对。
4.货物邮件安检费:按出港航班《飞机载重表和载重电报》中重量计收。
二、《内地航空公司内地航空航班性业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基准价》
起降费(元/架次) | 停场费(元/架次) | 客桥费(元/小时) | 旅客服务费(元/人) | 安检费 | |||||
T:飞机最大起飞全重 | 旅客行李(元/人) | 货物邮件(元/吨) | |||||||
25吨以下 | 26-50吨 | 51-100吨 | 101-200吨 | 201吨以上 | |||||
240 | 650 | 1200+24*(T-50) | 2400+25*(T-100) | 5000+32*(T-200) | 2小时以内免收;2-6(含)小时按照起降费的20%计收;6-24(含)小时按照起降费的25%计收;24小时以上,每停场24小时按照起降费的25%计收。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收。 | 单桥:1小时以内200元;超过1小时每半小时100元,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收。 多桥:按单桥标准的倍数计收。 |
34 | 8 | 53 |
注:起降费:飞机每起飞和降落1次为1个起降架次,以飞机出厂时技术手册载明的飞机最大起飞全重为准;最大起飞全重不足1吨按1吨计算,超过1吨则四舍五入计算吨数。
1.停场费:飞机停场时间按空管部门提供的飞机降落到起飞时间计算。
2.客桥费:客桥的使用时间是指客桥与飞机舱门对接至撤离的时间。客桥不包括桥载设备。
3.旅客服务费、旅客行李安检费:机场管理机构以《飞机载重表和载重电报》为数据源;对于从离港系统中提取的数据,机场管理机构必须与《飞机载重表和载重电报》进行核对。
4.货物邮件安检费:按出港航班《飞机载重表和载重电报》中重量计收。